一、本方法適用于測定砂漿抗滲性能。
二、抗滲性能試驗所用儀器應符合下列規定:
1、金屬試模:上口直徑 70mm,下口直徑 80mm,高 30mm 的截頭圓錐帶底金屬試模;
2、砂漿滲透儀
三、抗滲試驗應按下列步驟進行:
1、將拌合好的砂漿一次裝入試模中,用抹刀插搗數次,當填充砂漿略高于試模邊緣時,用抹刀以45°角一次性將試模表面多余的砂漿刮去,然后再用抹刀以較平的角度在試模表面反方向將砂漿刮平,共成型六個試件。
2、試件成型后應在室溫(20±5)℃的環境下,靜置(24±2)h 后脫模。試件脫模后放入溫度(20±2)℃,濕度90%以上的養護室養護至規定齡期,取出待表面干燥后,用密封材料密封裝入砂漿滲透儀中進行透水試驗。
3、從 0.2MPa 開始加壓,恒壓 2h 后增至 0.3MPa,以后每隔 1h 增加 0.1MPa,當 6 個試件中 有 3 個試件端面呈有滲水現象時,即可停止試驗,記下當時水壓。在試驗過程中,如發現水從試件周邊滲出,則應停止試驗,重新密封。
四、砂漿抗滲壓力值以每組6個試件中4個試件未出現滲水時的zui大壓力計算,應按下式計算:
P=H-0.1
式中 P——砂漿抗滲壓力值(MPa)